他们在融突和合儒、释、道三教的基础上,出入佛道,返归儒学,追究自然、社会、人生所当然与所以然,程颢称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28)。
回归到中国古代学术的内部,在这两端的认识之间,郑玄的经史关系,与此二者皆不相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正是郑玄的经史观进入中国文明史,参与构建了中国文明。从经书来源上,刘歆所作,体现在《汉书•艺文志》中的《七略》,所构建的经书来源,成为郑玄理解经书文献的基础。
而《易》,更是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春秋》类之下,有《太史公》百三十篇、《汉著记》百九十卷、《汉大年纪》五篇。《艺文志》所表现出来的刘歆经学,几乎完全颠覆了两汉十四博士之学对经学的性质的理解,而建立了一种全新的经学理论的雏形,这种经学理论,在后来章学诚的概括中便是六经皆史。简言之,前者是两汉十四博士之学,皆为汉师经说,重大义,依赖师法、家法传经,是口耳之学。自黄帝下至三代,乐各有名。
郑玄解经纶天下之大经,云大经,谓六艺,而指《春秋》也,孔子删削制作六经,其中《春秋》尤为孔子之大经,而其他五经,则是述古代圣王之事,孔子所做的只是删述工作,是文献整理。其言闳达,为雅儒所不能论。其嫡嫡相承之宗子,谓之大宗。
而一族之人通过宗子的率领,祭祀共同的先祖,这就是收族。考四序堂现存石刻,有明弘治年间潮阳县事姜森书《潮阳萧氏家庙记》一篇,云:宋状元国梁拜漳州守,一传至煜左司郎中,再传之洵,拜潮阳令,遂家焉。目前所见的清代大多数祠堂,都不是行宗法制,而是行家族制,行宗法制,必须特别突出宗子的地位,祠堂中祭祀宗子的高、曾、祖、父四代,而在一个同姓家族村之中,确实不宜特别凸出宗子的地位。这是中国祠堂发展的历史上的一个创新,即除了宗子之外的庶民,也可以入祠进行庙祭。
对外而言,宗亲总会也特别注重与其它地区乃至海外的宗亲联系。但无论如何,祠堂的核心功能,在于祭祀祖先,重建家族共同体。
家祭,是每年时年八节(即一年之中的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元、中秋、冬至、除夕)、三代以内的祖先忌日,普通百姓都会在家中祭祀先祖,以香炉代替神主,用熟食、半金半银的纸钱。这样便建立了一个以城市祠堂为总领,而各地乡村祠堂为分祠的庞大家族网络。而家祭同样很难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笔者对汕头市潮阳区中心城区的三座祠堂进行了五年的调查,现以这三座祠堂,尤其是萧氏四序堂为中心,考察祠堂祭祀活动对今天的家族重建与社会重建的意义。
清初广东学者屈大均在描述当时广州地区的宗族、家族建构时曾说: 岭南之著姓右族,于广州为盛。概括程子所立祭祀之法的礼意,祭祀的主体是作为士大夫的宗子,不是庶人,而且祭及始祖、先祖。也就是说,族人先交纳一定的费用,将自己的先祖牌位晋于祠堂之后,祠堂每年五次祭祖,会同时打开厢房神龛,祭祀神主。而祠堂得以重新修建,并非因其为一姓之宗祠,而是因为它是文物。
同时,他又提出让天下臣工建立家庙。前者因祖先而看待自己,后者因死而看待生,这两方面,对塑造一个人对自己生命的认识,至关重要。
又以始祖之长子,准古之继别之宗。新修《萧氏族谱》所载,四序堂之下有105座分祠,遍布潮阳、海陆丰各城乡。
潮汕庶民之家的祭祀,普遍有家祭和墓祭两种方式。始迁祖相当于别子,而其嫡长子相当于继别之宗,即由此开出一个新的宗族。墓祭,是每年清明节,到本村集体所有墓地拜祭自己的祖先。近十年来,在东南沿海宗族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祠堂的重修与公共祭祀的重现,成为一种非常典型的文化现象。事实上,有不少人既将先祖牌位寄放于祠堂,又同时在家中继续祭拜。每千人之族,祠数十所,小姓单家,族人不满百者,亦有祠数所。
《礼记·大传》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社会环境的迁变,使祭祀活动几乎失去了所有空间。
自2010年以后,祠堂又针对潮汕人除夕拜祖的习俗,增设除夕上午开龛祭拜。某当初也祭,后来觉得僭,遂不敢祭。
所谓庶人祭于寝,在目前的一些地方,例如潮汕地区,还能实行,而在城市生活中,家祭也不可能普遍化。自北宋程子为复兴宗子法,倡导士大夫阶层的宗族祭祀,范仲淹设立范氏义庄,司马光作《书仪》,诸大儒都思考着同一个问题,即如何重建社会。
笔者询问一位萧氏族人,祠堂重建之后,对他的生活有什么特别的影响,他回答说: 影响是因人而异的,但对我来说,祠堂就像我的故家一样,还是有号召力的。在《家礼》的神主牌位中,朱子云: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祭祖仪式的不断重复,使人不断确认自身生命与死去的先祖的关系,这就是报本反始。宗亲总会对内统率各个分会,对外与其他地区的同姓宗亲会定期联络。
不过先收二十年的维护费,祠堂会负责每年四次祭拜。在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其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而在明清两代,东南沿海地区的社会结构,已经是以家族为天然的基本单位,因此必须从塑造宗族转向塑造大家族,大家族制不一定需要设立宗子,行宗法制,但是需要设立族长,行大家族制。而姚氏大宗祠则将祠堂历史追溯到纪念追随文天祥抗元的潮阳县令姚鼎。
明隆庆年间,邑人林大春修《潮阳县志》,于《郑南升传》论曰: 吾潮虽故称邹鲁,尊崇孔氏而兴于斯文,然自赵宋道学大明之时,慨然以正学自任,卓为一郡儒宗者,实自郑、郭二先生始。明代尚书陈俊《蔡氏祠堂记》云: 古者大夫士之家祭于庙,庶人无庙,祭于寝。
在潮汕习俗的观念中,这种家族式的祭祀,让活着的子孙们感到自己的祖先虽然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但仍然在另外的世界存在着,而且存在于自己的族人生活之中。四序堂等城市祠堂成立的宗亲联谊总会,可以说是传统家族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的制度创新,即将家族制转化为现代法人,将家族视为现代社会团体,通过祠堂祭祀,建立起这一社会团体成员之间的精神联系。经籍所载,如《论语·子路》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礼记·曲礼》若兄弟宗族犹存,则反告于宗后,《礼记·哀公问》岁时以敬祭祀,以序宗族等等。又问:今士庶亦有始基之祖,莫亦只祭得四代,但四代以上则可不祭否?曰:如今祭四代已为僭。
第一阶段是三代时期庙祭。而在潮阳城区,萧氏四序堂、郑氏孔安堂和姚氏大宗祠三座祠堂,相继被收回族人手中,重新开展祭祖活动。
《朱子语类》有云: 尧卿问始祖之祭。所谓始迁,即迁居某地的第一代祖先,此为本地族人的惟一共同祖先。
在四序堂与寄放先祖牌位的族人签订的《四序堂众裔孙先祖晋祠升龛合约》中,有这样的约定: 先祖晋祠后由祖祠进行公祭。萧氏四序堂做了一个开创性的尝试,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挂靠于民政部门。